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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工程背后滋生腐败 "绿化贪官"暗藏都市花草中

发布时间:2010-09-16  来源:新华网-浙江日报  字体大小[ ]

  

  小小的路灯、花草看似“不起眼”,却能榨出“大油水”。绿化承包工程中,部分采购招标无章可循,暗藏寻租牟利的猫腻,被百姓视为美丽工程背后滋生的腐败……  

  一支笔滋生腐败

  园林绿化科科长,官职看似不大,却牵出一连串受贿案。

  日前,温岭市城建指挥部园林绿化科原科长赵根春被该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温岭市九龙汇商业街位于市区,总投资近3亿元,被列入当地重点工程。

  这项工程从立项招标开始,就不断有群众举报部分管理人员的腐败问题。温岭市检察院通过对商业街及市区其他绿化建设项目线索的排查,2008年上半年,从一工程承包人处打开缺口,侦破了这起贿赂串案、窝案。该市城市建设指挥部有关负责人、市区商业街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等7名官员相继落马。

  “我送钱就是想巴结他,一些项目往往他一支笔批了就算。”一位行贿者说,园林绿化科科长手握工程合同起草、施工设计、绿化植被采购等关键事项,各家公司和承包人都争着讨好赵根春。

  送了钱就办事,办了事就收钱。这,渐渐成了赵根春的“为官之道”。某公司承包商业街商住楼土建绿化工程,该公司项目经理林某为感谢赵根春的关照,来到赵的办公室,送去1万元。赵根春儿子结婚,林某为“加深感情”,抢着支付了宴席费两万元。一次,林某陪赵根春到台州市路桥区买衣服,林某又送给他1万元“购衣费”,赵点头笑纳。

  东窗事发后,赵根春交代,他利用职务之便,还收受了另外5名工程承包人送的9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被揭开的“绿化腐败”黑幕,往往以窝案、串案的形式出现,个中缘由,耐人寻味。

  短短1年多,重庆市江北区绿化工程处原主任陈某、原副主任罗某及规划设计科原科长郑某3人受贿共计130万余元。

  一些行贿者愤然检举:此3人暗中勾结,分唱红白脸,明目张胆开出“贿率”,硬吃工程利润提成。罗某等公然和行贿人商定,在江北区绿化工程处所接工程利润的50%要作为好处费。

  几年前,在杭州查获的绿化系统窝案,牵扯出市、区7个绿化办、18名县处级干部,至今影响仍在。

  当时,杭州市有70多家参加投标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可经常中标的就那么七八家。奥秘就在于这几家企业是市园林文物局绿化处原处长、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田益民等人推荐的。出手阔绰大方的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老板郭某,几年间就在杭州城区承接了10多个绿化工程,总造价达2000多万元。田益民等人都从郭某那里分得一杯羹。

   蛀虫寄在花草中

  绿化,常常被喻为美丽工程。可深藏在某些美丽工程背后的黑色腐败令人担忧。

  在利益驱动下,“绿化贪官”与一些不法商人勾结,形成一个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小圈子”。杭州市纪委负责人告诉记者,招投标往往成为幌子,拿绿化项目只凭金钱和裙带关系。说到底,就是形成了一个以公养私、损公肥私、钱权交易的利益共同体。

  据介绍,杭州直接由市财政拨付的城区绿化专项资金,每年都在1亿元以上。近几年,其他城市也都竞相发展绿化,市政投入逐年提高。纪检机关发现,这么大一笔绿化专项资金并没有全部得到有效管理。绿化市政工程领域乱象丛生,与招投标和采购流程运行不规范,监管不严有直接关系。

  采访中,办案人员向记者讲述了一个案例:一个总额1600万元的绿化工程,居然有500万元用于行贿,如果不是因为案发,恐怕很少有人会相信。

  2008年底,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前期部原副经理陈静涉嫌受贿案公开审理,这一工程背后的黑色交易也随之浮出水面。

  杭州市蒋村柿树迁移工程共涉及的柿树有1628棵,这些柿树树龄大多在30年到50年之间,甚至有百年老柿树。

  陈静供认,在计算每棵柿树的迁移成本时,他故意让专家去环境比较恶劣的地方察看。所以,原本迁移一棵柿树只需要3000元至5000元,在他编制的招标文件里被抬高到1万元。

  这么明显的造假,居然没有被发现?

  办案人员说,原因在于一些绿化市政部门的性质比较模糊,有的是事业单位,但行使的职权带有行政色彩,同时又实行公司化管理。“多重身份”、“多头管理”,造成“谁都不管”的疏漏和外部监管梗阻。

   监管还是不到位

  “我们时常对‘大人物、大腐败’深恶痛绝,其实,对‘小权力、大腐败’的问题,也绝不能忽视与轻饶。”……在不少论坛上,网民对“买绿化苗木吃回扣”、“绿化部门干部与不法商人勾结”等现象严厉谴责。

  网友“珊瑚砂”说:“腐败已经延伸到百姓眼皮底下的花草树木,这些官员的肆无忌惮值得警惕!”

  更有网友提出质疑,近些年,一些地方的绿化建设工程不切实际,甚至将昂贵却不易种植的树种用于城市绿化,这些铺张浪费型绿化给腐败提供了“黑土壤”。

  有专家认为,针对绿化市政部门的贪腐乱象,政府应出重拳,着重规范绿化工程中的招投标行为,不给“潜规则”以机会,包括加大对业主单位主要领导、重要人员的监管,定期轮岗,对业务对象定期审查等。

  记者通过知情者了解到,杭州绿化腐败案的主角、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绿化处原处长田益民,在事发前,竟然连年被评为绿化系统先进个人,此人自我感觉良好,根本听不进不同的声音。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说,目前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是,对绿化部门“一把手”的监督并不到位。

  任建明建议,抓“蛀虫”,内外监督“两手”都要硬。不仅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进行监督,而且纪委、监察部门以及检察机关的监督也应跟上,完善相关的监督机制。同时,还要把上述的部门监督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结合在一起,借助一双双“雪亮的眼睛”去发现腐败的踪迹,让“蛀虫”无法在美丽工程滋生。(记者 余勤)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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