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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金洲大道工程偷工减料成“隐形杀手”

发布时间:2009-06-29  来源:人民监督网  字体大小[ ]
——各方阻扰拒绝记者采访 设计施工图纸就是不见天日
 
核心提示:
 
一条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背施工工艺流程、偷工减料现象的一级主城区6车道公路,其主管部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为什么非要坚称“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呢?”
既然没有任何的质量问题,接受记者采访的各方官员为什么要闪烁其辞并对记者的采访推三阻四呢?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这条因为“质量问题”而导致大量生命和财产安全瞬间消失的道路,我们该问谁去“讨说法?”我们的更高一级主管部门,该向谁询问:是谁在重庆金洲大道上安插了隐形杀手?
 
 
    近日,人民监督网接到修路工人投诉称: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所辖区域内的金洲大道(一级主城区6车道)在施工过程中严重违背施工工艺流程、偷工减料,而且施工公路的厚度不够,这些因素都直接影响到公路的使用寿命。为了避免将来给国家、集体、公民个人造成的巨大损失,请求人民监督网前往调查此事。
 
目睹道路工程造假内幕
 
 
人民监督网记者多次与举报人取得联系,在保证不透露举报人的真实身份后,09年2月3日上午,记者终于在重庆一个僻静的茶楼见到几位投诉人。
 
“真想不到这些老板的心有这么黑!为了省钱、为了赶工期,他们严重违规施工操作流程,置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我们这些修路工人实在看不下去了,才向你们记者投诉哟!”一个修路工人说,“我们亲眼目睹这一道路工程造假内幕。其造假于三个方面:一是赶工期节约成本,不通过搅拌机搅拌混泥土,直接用挖机小型装载机等机械设备在路基上自拌方式生产水稳层混泥土,这种未通过搅拌机出的水稳层,其配合比比例不均匀,标号严重失真。这样做会直接导致路基下沉,承受力减小,使用寿命降低,而且多数是晚上秘密进行作业;二是该路段据说为国家一级道路,实际施工中,水温层厚度不足20厘米,混泥土厚度也只有18厘米左右,这与设计标准不知相差有多远。难道这不是严重的偷工减料吗?三是该路段有多处修建挡墙,修挡墙所使用片石混泥土比例也严重失真,并且没有按照片石施工的工艺流程来施工,他们是直接用钢板或木板架起模盒后,直接将片石甩进去,然后强行把水泥砂浆往里灌,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另外该工程监理工作也严重脱节,施工现场几乎看不见监理的身影,所有施工质量问题一律由老板以及施工员把关”。
 
为了指出施工中存在质量的问题路段,当晚12点记者花300元钱租了一辆长安车,把熟悉整个路段的有良心的数名工人一起拉到施工现场,在现场步行3小时,工人们边走边把有问题的路段指给记者看,并说这些老板这种做法,也不知道他们是受谁的指示。
主管单位自称无责任
 
2009年2月4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了重庆市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分管建设管理局的副主任徐楠雄,并在电话中约定第二天下午3点在他办公室见面。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记者的手机响了,来电为023--67463843,电话中对方说,“我是建设局的,请问你反映的是什么事?”。
 
记者说,我是人民监督网的记者,有几位知情建筑工人向我们反映,重庆市金州大道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就此事,我想向你们了解相关情况。记者把所反映的问题告诉了对方后,对方忽然挂断电话。
 
2009年2月5日下午3点,记者准时来到重庆市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通过保安的严查后,见到了分管市政的徐楠雄副主任,因徐副主任正忙着,就安排建设局付局长和韦松副局长接待。记者将记者证和介绍信出示给两位局长一一过目,并说明来意。付局长说:“昨天,我们接到你反映的金州大道的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情况后,当天下午我们就到施工现场进行查看,并责令业主代理单位整改、停工。并要求他们调出施工记录,我们只能依数据说话,不能仅仅听信你的一面之词。
 
记者说,仅仅看了施工现场和施工记录是否就能说明质量没有问题。我在来你这里之前,请教了多位道路专家、教授,就此现象,除非出现事故,或者3-5年过后才会出现道路的质量问题,并且反复重修,否则你是很难发现问题的。但是,他们以施工记录来搪塞大家,所以这种施工记录造假是很正常的。
 
      记者问,请问你们什么时候鉴定?以什么方式鉴定?
 
付局长说,这个问题还在研究之中。
 
记者问, 鉴定出来,如果质量不合格,谁来承担这个责任?
 
付局长说,我们是管理者,责任当然应该是施工方和监理单位承担。
 
最后记者要求看施工图纸,付局长说,图纸在业主代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我们这里没有。
 
为了把问题进一步弄清楚,记者要求和两位建设局领导到分管建设局副主任徐楠雄办公室去,大家一起谈谈有关金州大道的质量问题。
 
徐楠雄副主任问两位局长,是否把情况说清楚了?两位局长说,都说清楚啦。
 
徐楠雄副主任问记者,还有什么问题需要了解的?
 
记者说,关于该工程修好后,如果真的出现质量问题,由谁来承担这个责任?
 
徐楠雄副主任说,我们是管理者,道路的业主是北部新区土地储备中心,代理机构是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如果质量不合格,责任应由相关单位承担。
 
记者说,关于金州大道质量鉴定的单位,如果是在重庆找相关资质单位,大家都很熟悉又同属一个地方,互相之间难免会有一些利益关系,是否找外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测会更合适?处理方案什么时候能出来?
 
两位局长当场表示,有关处理方案,下周之内拿出来。
 
为了进一步了解金州大道施工的相关情况,记者找到了金州大道业主代理单位,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管市政工程的副总经理唐华强,以及市政工程部门负责人刘波。据他们介绍: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属于重庆市北部新区国有企业,主要负责整个辖区的政府项目工程、代替政府组织招投标管理等。金州大道是重庆市北部新区市政工程重点项目之一,规划为城市快速干道,由北部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筹资建设,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代理业主,该路段为城市主干道1级,双向6车道,总投资大约7千万元,全长约9.18公里,完成了工程总量的80%。金州大道分3个标段,分别由重庆博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一标段K0+300~K3+300)、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标段K3+300~K6+000)、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标段K6+000~K9+180)中标承建,招标确定了相应的监理单位分别为重庆市建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一标段)、重庆是建筑科学研究院监理公司(二标段)、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标段)。就质量监管单位来说,政府的监管单位是建设局,还有监理单位。
 
就在这时,记者的手机响了,来电为023-67463843.对方说,我是建设局,根据我单位的规定,你的采访必须经宣传部的同意。记者回应,我对你们的采访都已进行啦,现在还要我再去宣传部批准吗?建设局同志说:“这是规定,请你与宣传部联系,电话是023-67469356找唐伟”。
 
记者继续向重庆渝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唐华强和市政工程部负责人刘波了解相关情况。记者看到了金州大道的招投标书中写明,金州大道质保期为1年。记者要求看工程设计图纸,唐华强副总经理说负责管图纸的人已下班了,所以图纸拿不出来,要看只有明天了。在记者要求下,唐华强副总经理和李波把记者带到已经完工的金州大道一标段和部分二标段,因天气太晚的缘故就没有去看三标段。
 
记者第二次采访遭到无理拒绝 
 
2009年2月6日上午,记者拨通了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唐华强副总经理的手机,要求看一下设计施工图纸,唐华强副总经理说,“记者同志请你不要为难我,我们有规定,你要采访必须经北部新区宣传部或相关领导的同意或带队来,我才能给你看工程设计图纸。
 
记者马上拨通了023-67469356北部新区宣传部唐伟的电话说明情况。唐伟说,你是香港媒体,要经过市委宣传部同意后,我们才能接受你的采访。记者说,昨天我已经向负责分管建设局的徐楠雄副主任和建设局的领导核实了相关情况。
 
唐伟说,那就用不着了。
 
记者说,现在,我想看一下金州大道设计施工图纸。
 
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唐华强副总经理说,要经过你们宣传部同意或相关领导带队,他才能给我提供工程设计图纸。
 
北部新区宣传部唐伟又说,你是香港媒体,还是要经市委宣传部同意才行,就连英国BBC等国际记者采访都要经过市委宣传部同意。
 
记者说,难道香港就不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吗?
 
唐伟说,香港记者属于境外记者,你是境外媒体,所以你还是要到市委宣传部去,先经过那里同意,才能进行采访。
 
记者想尽快看到金州大道设计工程图纸,了解新的情况。所以记者又一次拨通了徐楠雄副主任的电话。徐副主任说,昨天我给你引荐了建设局的领导,你直接跟他们联系吧,随即挂断电话。
 
记者紧接着拨通了建设局韦松副局长的手机,说:“能不能看一下金州大道设计工程图纸?韦副局长说,“你给宣传部联系了没有”?
 
记者说,联系了。昨天你们就此事件已经与我沟通了一部分,难道今天我还要通过宣传部同意后,你才愿意向我提供新的情况吗?
 
韦副局长说,这是规定。
 
记者想看到金州大道工程设计图纸,于是联系了承担第三标段的重庆渝万建设集团的副总杜河。杜河说,我们是按照正规施工的,水稳层混泥土为25公分,水泥混泥土路面为20公分。施工图纸是不能拿给你看的,要看也得经上面领导同意才行。记者又拨通重庆城建控股集团集团的负责人手机,也是得到与杜河同样的答复。
 
记者感受到了相互的推诿与抵制,为了弄清事实的真相。记者只好找重庆市委宣传部,因市委宣传部的分管领导都出去开会,所以又没有见到。直到2月23日中午才联系上了市委宣传部负责网络处的处长刘晓年。
 
刘处长说:“请问你在其他地方采访是不是也要经过批准”?
 
记者说,没有遇到过。
 
刘处长说,根据规定,我们不能阻拦你的采访,我无权叫他们接受你的采访,就此事件,相关单位是否接受你的采访是他们的权利。
 
事情发展到这个阶段,记者本可以直接发稿,但为弄清事实的真相,对各方负责。当天下午记者再一次坐车来到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突然见到宣传部部长杨劲松。杨部长听了记者采访的前后经过,说:“很对不起,前几天我都在外地学习,你所反映的事情,我与建设局联系好以后,再通知你”。
 
“检测报告”堵塞了记者的嘴
 
2月26日,记者接到宣传部杨部长的电话说:“我给他们讲了,你直接跟他们联系,你还需要什么帮助请打电话给我”。随即记者电话联系上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唐华强,说已得到宣传部杨部长的同意,如果你不相信的话,也可以直接打电话给杨部长”。
 
2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见到了副总经理唐华强,以及该公司市政工程部门负责人刘波。唐华强副总经理说:“你只能就你反映的事情提问,其他的事不能问。而且要求把你的记者证和介绍信复印下来”。
 
记者说:“就此事件你已向我提供了部分材料,你也看了我的证件,并且市委宣传部、北部新区宣传部杨劲松部长以及北部新区副主任徐楠雄、建设局的付局长都已经看过、核实过我的证件。
 
这时,市政工程部门负责人刘波说:“金州大道水稳层25公分,水泥混泥土20公分C30都是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进行的,总投资7000万,他们是按照正规程序施工”。
 
记者要求看施工设计图纸,他们都说很忙,记者当场要求,叫他们安排一个工作人员一起去指认那天没有看完的施工现场,市政工程部门负责人刘波与记者前往施工现场。来到施工现场后,记者看到了三标段路面已经取样,才得知他们已经进行检测了,检测结果是合格。记者说,能否看一下检测报告?
 
刘波说:“检测报告已送到建设局”。
 
下午2点,记者来到北部新区工程质量监督岗位负责人李强松办公室。李强松说:“我刚休完假,刚才才知道这件事情,才接到了这份检测报告、以及《金州大道质量问题的检查报告》。通过检测报告的数据得出,该工程是合格的。目前,他们已对违规现象做出了及时处理,希望你们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记者在检测报告中看到,对该道路的水稳层、水泥路面的质量由业主代理方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恒意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挡墙由建设方重庆渝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检测。
 
记者从023—114查询到三个监理单位的电话,其他两个单位无人接听,最后联系上了负责三标段的监理单位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负责人称:“他们都是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施工工艺流层进行监管”。
 
专家质疑:检测报告涉嫌“不真伪”
 
记者看到检测报告中特别提示,检测样品是由委托方送检,检测方只对检测数据负责,不对送检样品来源负责。就此记者采访了重庆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他认为此检测报告从钻芯、取样到送检过程,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质量投诉的检测,其样品应由检测方现场随机钻芯取样,而不是由被投诉方(即质量送检委托方)钻芯取样,且取样点应重点放在有质量投诉的地方:二是三个标段送检结果出现相同的检测数据,即三个标段抽样检测的水稳层和水泥路面层的厚度平均值全部相同,这在理论上是不可能的,出现这种三个标段数据惊人一致的原因,有可能是送检的样品来自于同一钻点的钻芯,由于钻芯取样是由被投诉方组织的,完全有可能在过程中作假。
 
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所长方令认为:
 
    第一,此事件,它反映了我国现行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上的一些缺陷,这个缺陷主要反映在建设与规划管理主管部门以工程监理、质量验收形成了同一个机构,或者是在他的安排下进行一些相关活动,这些行为导致监督和制约机制流于形式,这种流于形式实质就等于没有监管。没有监管的目的体现了,在他的权限范围内使更多的一些腐败行为被保护下来。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在这些活动当中体现了权力密集和资本密集双从密集带,在这种密集地带既容易产生腐败的温床,甚至它本身就是一种腐败的隐藏。要想腐败,那么,他就必须依靠这种权利,或者是他这样的一种安排,让这种行为不被人家监督和察觉。
 
    第二、这样一些行为他往往是由宗派圈子、裙带关系、官商勾结所形成的层层的权利,规避监督机制。而且,他实际上是一种法律以外的利益机制,来挑战了反腐制度。因为当其他在这个工作过程中,也还有一些腐败显现显露出来,有一些人在检举他们,也有一些媒体的披露,甚至还有恶性劣迹成了社会公开秘密。但是,这些都没有影响他们进一步经营腐败行为,原因是他们的腐败行为在权力保护伞下,显得更加安全隐蔽。而且这些腐败行为的人,也会因为这些权利保护伞的保护显得更加心安理得。
 
    第三、尽管在这个过程当中有一定的监管,也有一定的自由。但是由于在这个行业当中他具有特殊性所形成的一种特别多的交易,也有很多的暗道,而且环节也特别多。在这个多环节、多暗道、多形式的过程当中,形成了经济链条当中我们常说的利益集团,而这些利集团和特权部门共同构成了一种群体腐败的特征。而这种特征又使利益集团当中的个体成员,不仅获得了利益,而且又获得了安全作案环境。他们所在进行的活动当中,同时也反映出权力寻租,在这一个领域当中是相当猖獗的。所以我认为,尽管是一件小事情,尽管只是一个由路的质量引起的质量检测所采取的行为,但是我觉得他掩盖的更多的不是这个现象,而是这当中的人和他们的权利和他们的行为。当然,不能说所有东西都有,但是重庆土地风暴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已经充分表现出在这个特定领域当中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就像我开始说的,既有管理体制上的缺陷,也有监督体制上的缺陷,还有在这个过程当中的一些滋生出来的腐败工程,即使通过这些情况,才逐渐反映出来。当然我觉得如果真的是像重庆的地产风暴一样,那完全就验证了一句话,“拔出萝卜带出泥”,我们不相信每一次都会有这种情况,但是我们希望能够杜绝,希望可以更少的看到这种情况。
 
     第四、像这样的社会公共事业的工程,应当充分体现社会公共事业的监管程序,不是一家,更不是主管部门确定的。而是由多个公共机关共同出面相互制约共同监管,才能够形成这样一个公正的、并且是权威的、科学的、防治腐败的,这样的一个鉴定结论。这样才能杜绝质量不过关、权力寻租,这就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的一个基本原则。
 
截止发稿时,记者都没看到金州大道的设计施工图纸。
 
   链接: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第10.3.4条:砼厚度按设计算确定,一级面层一般应在30厘米左右,水稳层不低于30厘米(作者:魏斌侠 )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彭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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