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出席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欢迎晚宴并发表重要讲话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深化整治织牢粮食安全防护网
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回眸2024 释放标本兼治综合效应

坚定贯彻实施宪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

发布时间:2024-12-05  来源: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  字体大小[ ]

   坚定贯彻实施宪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

坚定贯彻实施宪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

本官微评论员

  宪法是安邦定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安全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事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纵观新中国宪法的诞生、发展与实践,宪法始终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最高法律遵循和根本法律保障。

  从“五四宪法”到“八二宪法”

  制定和实施宪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人类社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今年是我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颁布70周年。在杭州西子湖畔的“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里,一件件珍贵文物、一份份文献资料,讲述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五四宪法”的光辉历程。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标志着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正式诞生。这部宪法跳出了一切旧宪法的窠臼,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果,体现了党在过渡时期的理论、路线、纲领、政策,反映了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愿望,奠定了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石,也为维护新中国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提供了根本法律保障。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开启了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成为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方针。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我国现行宪法,即“八二宪法”。此后,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先后5次对这部宪法作出重要修正,共通过52条宪法修正案条文,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发展的成果,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对我国政治和社会生活产生了重大深远影响。

  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

  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性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来推进,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

  从设立国家宪法日、确立宪法宣誓制度,助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的氛围,到推进合宪性审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更好保证宪法实施,再到建立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制定国歌法,修订国旗法、国徽法,不断完善宪法体系,充分彰显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坚定维护宪法权威,深入推动宪法实施的突出特质与鲜明底色。特别是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实现了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优势和制度优势。

  从“中国之制”到“中国之治”

  新中国成立75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奇迹之中彰显出“中国之治”的成就,奇迹背后蕴含着“中国之制”的密码。“中国之治”的本质就是“制度之治”,通过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而把国家制度的显著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和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的是国家的重大制度和重大事项,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总括性、原则性、纲领性、方向性。可以说,我国宪法既是规定“中国之制”的根本大法,也是支撑“中国之治”的法律基石。

  进入新时代,“国家安全依法之治”成为“中国之治”的重要篇章。我国宪法作为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对维护国家安全作出一系列重要规定,包括维护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维护祖国统一、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等,为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总依据、总源头。

  时间越久远,事业越发展,我们就越加感受到宪法的力量。迈上新征程,国家安全机关必须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隐蔽战线的神圣使命,切实将宪法精神、宪法原则、宪法规定贯穿到国家安全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构建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新格局,为开创“中国之治”新境界筑牢安全屏障。

中国法治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